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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事预告|第六届“万慧达杯”斗牛棋牌全国高校知识产权(商标)热点问题辩论赛半决赛和决赛

2026-04-20 来源:斗牛棋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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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5日,第六届“万慧达杯”斗牛棋牌全国高校知识产权(商标)热点问题辩论赛半决赛和决赛将先后在北京工商大学(阜成路西校区)举行。比赛将通过微信视频号进行直播,诚邀社会各界知识产权人士广泛关注,共同见证大赛的盛况!

辩题解析

正方:《商标法》修改应该增加未注册驰名商标“跨类保护”的规定

反方:《商标法》修改不应该增加未注册驰名商标“跨类保护”的规定

2025年12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修订草案》”)正式公布。相较于现行《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三款,《修订草案》第二十条第二款将“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修改为“他人的驰名商标”,删除了注册要件,意味着将跨类保护范围从注册驰名商标扩大到未注册驰名商标。这一修改是否合理,遂成为理论与实践共同关注的争议焦点。

有观点认为,驰名商标获得跨类保护的正当性基础在于商标因实际使用而积累的市场声誉,而非注册行为本身。一个商标是否驰名,取决于其被公众知晓和认可的程度,与是否完成注册并无必然关联。既然注册驰名商标与未注册驰名商标承载着相同的声誉基础,在跨类保护上区别对待便缺乏正当理由。况且,未注册驰名商标同样面临跨类攀附与抢注的现实风险,尤其在互联网环境下,新兴品牌可能在短时间内迅速积累声誉,而权利人的注册布局往往难以同步跟进,若一律以注册为跨类保护的前提,将在保护空白期内为恶意抢注留下可乘之机。并且,从国际视角看,为未注册驰名商标提供跨类保护也已是主流趋势,《斗牛棋牌:保护驰名商标的规定的联合建议》和《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均未将注册作为驰名商标获得跨类保护的前提条件。

也有观点认为,承认未注册驰名商标值得保护,不等于其应当获得与注册驰名商标同等的跨类保护。驰名商标跨类保护的正当性基础固然在于商誉,但注册驰名商标经过国家审查、公示公告与持续维护,具有权利主体明确、权利边界清晰的制度优势;未注册驰名商标则仅凭使用产生的事实状态主张保护,其存续是变动的、需在个案中重新证明的。将二者置于同一条款、适用同一要件,是将“保护对象的同质”直接等同于“保护路径的同一”,忽视了法律在决定如何保护时必须回应的制度性差异。更深层的隐忧在于对注册制度的冲击,既然不注册也能获得与注册同等的跨类保护,市场主体及时申请注册的制度激励将被削弱,商标注册簿的完整性与公示公信功能也将因此受损。

基于此,《商标法》修改是否应增加未注册驰名商标“跨类保护”的规定?期待双方辩手的精彩论述!

4月25日上午

半决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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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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